各學院/部門:
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和我校設備家具年度清查辦法,2025年度的設備家具清查工作定于5月6日開始,到5月25日結束。各學院和部門以“儀器設備與實驗室管理平臺”的數據為依據,進行設備家具清查。清查的范圍:入賬日期在2025年4月30日以前的設備家具。為了保證清查活動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機構
1、由學院/部門主管領導、固定資產管理員及有關人員組成學院/部門清查工作小組。
2、工作小組應按照學校統一的清查計劃和時間節點,組織、動員和指導本學院/部門教職員工,認真開展設備家具清查工作。
二、清查方式
1、資產領用/保管人,通過電腦登錄校園融合門戶網站后進入“儀器設備管理平臺”,點擊“資產管理系統”,進入“資產清查”——“資產自查”頁面,核對自己名下的設備家具賬與實物信息,核對完成后提交自查情況;或者通過移動端微信進入上海師大智慧校園,找到“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點擊底部“資產管理”進入移動端資產管理系統,自查相關操作見附件。以上兩種方式均可完成資產自查,任選其一即可。
2、學院/部門資產管理員進入“資產管理系統”的“資產清查”——“資產自查進度”頁面,可以查看本部門資產自查的進度。在“資產審核”——“資產清查”——“資產自查審核”頁面,對資產領用/保管人提交的賬物不符情況進行審核。
3、5月25日清查結束后,學院/部門資產管理員進入“資產管理系統”的“資產清查”——“清查結果統計”——“自查結果明細表”頁面,下載本部門資產自查明細表。
4、 學院/部門資產管理員根據“自查結果明細表”和實際情況,撰寫本部門清查報告,并于6月4日前提交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請以紙質和電子文檔兩種方式同時提交)。
5、學院/部門的清查報告需要包含:采用的清查方式、清查情況分類統計和匯總、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所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如有賬物不符或未清查的資產,請將相關資產清單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紙質的清查報告必須由學院/部門的主管領導、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名,并加蓋學院/部門的公章。
6、學院/部門領導應加強督促、指導,保證清查工作的順利進行。資產清查情況將成為學院/部門年底績效考核的依據,也是未來巡視和審計的重要內容。
三、清查時間節點
1、2025年5月6日——5月9日,各學院/部門成立清查工作小組,進行清查動員。資產管理員要為本部門清查做好必要的前期準備工作。
2、2025年5月10日——5月25日,資產領用/保管人對名下的設備家具進行一次全面的賬物核對。(5月25日16:00自查進程關閉)
3、2025年5月26日——6月4日,撰寫本部門資產清查報告,并提交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4、2025年6月5日——7月6日,賬物不符等情況自行整改,并于7月10日之前提交整改報告。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對各學院/部門的清查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和匯總。
5、2025年9月,主管部門對清查整改情況進行核實。
6、2025年10月,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有關學院和部門的設備家具進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結果(作為本年度學校自查評分依據)。
四、聯系方式
此次自查期間,如有問題請致電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固定資產管理科。
聯系人:陳老師、馬老師
電話:64322289
地點:徐匯校區10號樓105室
特別提醒:
1、校園網公布自查情況和抽查情況將作為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巡視、審計和學校固定資產盤點的重要依據。
2、對于不配合自查工作的部門或個人,將暫停對其購置的設備家具固定資產提供入賬服務,直至其完成自查工作。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