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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的“六個堅持”重大原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其中之一。全面依法治國作為國家治理的基本方略,護航中國式現代化在法治軌道上穩步前行,必須正確處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關系,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這一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立場,必須抓好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一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
全面依法治國是關系我們黨執政興國、人民幸福安康、黨和國家事業行穩致遠的重大戰略問題,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的“六個堅持”重大原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其中之一。全面依法治國的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以確保法治建設的正確方向和有效實施,同時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加強法治中國建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確保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行穩致遠、揚帆遠航。
全面依法治國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的重大原則
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改革發展穩定離不開法治護航,經濟社會建設需要法治保護,百姓平安福祉要靠法治守衛。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確定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的“六個堅持”重大原則之一,需要在新征程上始終堅持,毫不動搖。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方面任務之繁重前所未有,我們面臨的風險挑戰之嚴峻前所未有”。新時代新征程,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入關鍵時期。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全面依法治國既迎來新的機遇,也遭遇新的挑戰”。我們面對的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務之重前所未有,面對的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眾對法治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才能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勢必突破既有的利益格局,可能引發諸多矛盾沖突,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矛盾,有效降低改革風險,保證各項改革順利進行。法治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解決法治領域的突出問題,根本途徑在于改革。堅定不移推進法治領域改革,堅決破除束縛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障礙。我國法治領域仍然存在“法律規范體系不夠完備”“法治實施體系不夠高效”“法治監督體系不夠嚴密”“法治保障體系不夠有力”“涉外法治短板比較明顯”等突出問題,仍需持續推進法治領域改革。因此,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法治領域改革置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偉大事業中謀劃,并對如何以法治護航中國式現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處理好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關系
全面依法治國既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也是一個宏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一系列重大關系、利益格局和體制機制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正確處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關系。”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必須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更好把握全面依法治國的辯證關系,增強辯證思維、系統思維和戰略思維能力。在深化改革的過程中,既要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又要嚴格遵循法治原則,保證改革程序的合法性和結果的公正性。
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兩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進一步深化法治領域改革,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對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寶貴經驗作了深刻總結,必將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更好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正確處理改革和法治的關系,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法治通過明確的法律規則和程序,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推進,防范改革過程中的風險和矛盾。這種“破立并舉”的螺旋上升關系,體現了改革與法治的互動規律。堅持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統一、相銜接,改革和法治同步推進,彰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鮮明特色。新征程上,我們只有準確把握改革和法治的關系,才能更好發揮改革和法治對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雙輪驅動作用。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作為現代國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國強調法律的權威性和普遍約束力,以德治國則注重道德的教化作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與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之間存在密切聯系。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規治黨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原則。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僅要通過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來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還要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實現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推動黨的自我革命向縱深發展。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這一根本立場
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鮮明導向,這是由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所決定的,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要求。在當代中國法治發展進程中,“以人民為中心”猶如一條貫穿始終的紅線,牽引著法治建設的每一步前進,鮮明地標識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正確方向和價值追求。
新征程上,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將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作為首要原則,確保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主體力量和源頭活水,使全面依法治國始終植根于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實踐,必須將依法保障人民權益作為根本任務,以法治保障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具體實踐中,我們要進一步加強民生領域的立法工作,針對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回應人民群眾的迫切需求,確保人民的基本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持續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推動法律服務向基層延伸,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均等的法律服務,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進一步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加快完成社會救助法、醫療保障法等增進民生福祉的立法項目,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強化法治宣傳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養,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和參與法治建設的能力,形成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推進法治建設,必將為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推動中國式現代化邁向新高度。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好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一總抓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制度支撐。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把法治體系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認真總結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成就,高度重視并積極推進解決法治體系建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堅持抓重點、強弱項、補短板,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才能確保我國社會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就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成為可實施的工程。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和“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國”的改革發展任務,需要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建設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國,推動中國式現代化法治強國建設。繼黨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戰略任務后,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再次強調“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把國家改革、開放、發展、安全等具有全局性的各項工作,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等各項事業均納入法治軌道,把各項國家治理工作納入法治軌道,把國家和地方的專門法治工作納入法治軌道,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法治軌道上促進高水平開放、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進入新時代,中國法治實現了由形式法治到形式法治同實質法治有機配合的“良法善治”的變革,從“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向著“高水平的法治中國”躍進。只有不斷加強法治中國建設,充實完善其內涵,逐步實現法治強國,中國的“法治夢”和“強國夢”才會“并蒂花開”。新時代新征程上,在黨的領導下,全民參與,綿綿用力、久久為功,方能鑄就法治中國建設的新輝煌,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保駕護航。(作者分別為:上海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教授,中國歷史唯物主義學會副會長;上海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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